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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浙江绍兴富3人中毒身亡 总经理等5人被追刑责

应急管理部2023-08-22

8月18日,浙江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对外发布绍兴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1·10”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1月10日14时许,浙江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绍兴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事故,导致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5.85万元。经调查认定,浙江绍兴富强宏泰印染有限公司“1·10”中毒事故是一起因未经规划、施工许可,占用消防通道非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违反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作业造成人员伤亡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据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富强宏泰公司法定代表人、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总经理等5名人员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有关公职人员合并移送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审查调查并作出处理,对事故企业及其他责任人依法处理。

事故经过:2023年1月10日

7时30分左右

为清理高浓污水收集池剩余污水,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何国良(兼污水预处理站站长)组织污水预处理站员工金良、季百良进行抽水作业,因水带与潜水泵的接头脱开4次,未完成作业。

事故池口情况

13时20分

何国良和金良重新把水带与潜水泵的接头接好,继续开展污水抽取作业,期间金良因手背受伤离开作业现场。

13时38分

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污水站多个硫化氢报警器开始收到硫化氢数据。

事故建筑

13时41分

硫化氢报警器陆续达到8报警值并就地发出报警。

13时50分

何国良和季百良发现污泥房硫化氢报警器报警,季百良前往查看,30秒后返回途中昏倒。何国良将季百良拖出,在准备求助时也发生昏倒。期间,有毒气体扩散至临近污水处理站的染色车间内,导致正在进行机缸安装的俞永昌、俞智明、赵金尧、郑小泉四人昏倒在安装现场。

地下调节池池口及人员中毒分布情况

14时10分

地下调节池涌出的硫化氢、甲烷等气体遇周边非防爆电气引发闪爆,大量的白烟从调节池池口溢出。

事故池口情况

事故直接原因

地下调节池底部长期覆盖大量污泥,存在大量含硫物质,在厌氧条件下产生的硫化氢气体封存于污泥内及悬浮在该调节池上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高浓废水池里的强酸性废水直接注入地下调节池,产生的放热和冲击扰动,将调节池内污泥由固液混合态逐渐转变成悬浊液态,导致污泥混合物中的硫化氢从液相转移至气相,同时注入的强酸性废水与污泥中的硫化物反应又生成硫化氢气体,导致溢出硫化氢气体浓度超过100ppm。在注入强酸性废水冲击力和池内气体热运动的共同作用下,大量硫化氢气体从地下调节池口溢出,并呈云团状扩散,导致地下调节池口附近的季百良、何国良两人中毒昏厥。同时在地面构筑物、“弄堂风”等因素的驱动下,硫化氢气体云团持续向染色车间扩散,导致车间内4名安装工吸入硫化氢也中毒昏厥。

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

1.何国俊,富强宏泰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一分厂实际控制人,2023年1月16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月19日变更为监视居住。

2.何关木,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总经理,2023年1月15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监视居住。

3.张国龙,富强宏泰公司安环科科长,2023年1月15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1日被依法逮捕。

4.何东森,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办公室主任,2023年1月15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1日被依法逮捕。

5.金良,富强宏泰公司一分厂污水处理站员工(池体管理员),2023年1月15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1日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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