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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北京朝阳区“7·3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北京应急局2022-06-02
2021年7月30日,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员工在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富力城D区19号楼南侧富力城中低闸井2内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5.442万元。日前,该事故调查报告在市应急局网站公布。
经查,事发燃气闸井下属于严重缺氧环境,作业人员在未测定作业现场空气中的氧气和有害气体含量、未进行强制通风、未配备并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未使用安全带(绳)的情况下进入闸井时急性缺氧窒息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失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燃气集团三分公司总经理等7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事故调查组对燃气集团三分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朝阳区政府就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等方面提出相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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